【商标申请】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分别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向商标局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会怎么处理?答: 这种情况下,商标局会向各申请人发出提交其申请注册前在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的通知,提交争取的时限为各申请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之内。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行协商,并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局通知各申请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驳回其他人的注册申请。商标局已经通知但申请人未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未参加抽签的申请人。 依据: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