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除直接涉及共同权利的手续外,代表人可以代表全体申请人办理在专利局的其他手续。直接涉及共有权利的手续包括:提出专利申请,委托专利代理,转让专利申请权,优先权或者专利权,撤回专利申请,撤回优先权要求,放弃专利权等。
依据: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四款、《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第4.1节。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366号